變頻恒壓供水設備的性能要求
1.1供水能力
變頻供水設備的供水能力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設備為單臺水泵供水時,水泵在工頻下運行的實測揚程與水泵特性曲線對應揚程的最大偏差不應大于正負10%。
B) 當變頻恒壓供水設備為多臺水泵(兩臺及以上)并聯供水時,設備在工頻下按設備揚程運行的全部工作泵(不含泵用泵)的實測流量損失不應大于單臺工作泵在該揚程下的流量之和的5%.
2.2小流量運行功能
設備應具有小流量運行功能。當設備供水流量小于單臺工作泵額定流量的25%時,設備應能自動進入小流量運行的節(jié)能狀態(tài),并應滿足用水壓力的要求。
2.3連續(xù)運行功能
變頻恒壓供水設備在額定供水流量及設備揚程的條件下,連續(xù)工頻運行時候不應少于表1的規(guī)定,設備個部件、各動作及功能均應正確無誤,且應能正常運行。
2.4手動、自動和遠程控制功能
設備應設有就地手動操作和自動控制的功能,且宜設有遠程控制。
2.5對輸入電源波動的適應性
設備輸入電壓波動和控制器輸入電壓波動在不超過額定電壓正負10%時,應能正常工作。
2.6水位控制功能
設備應具有水位控制功能。設備中的水泵從水池、水箱等調節(jié)裝置中取水,當水位下降至設定的超低水位以下時,設備應能自動停機、并報警,待水位恢復到設定的啟泵水位以上時,設備應能自動啟動和消警;當水位上升到設定的超高水位以上時,設備應能自動報警,當超高水位消除后,設備應能自動消警、并恢復正常。
2.7壓力控制功能
設備應具有自動調節(jié)水泵轉速和軟啟動的功能。在恒壓給水時,設備的壓力控制誤差不應超過正負0.01mpa;變壓給水時,設備的工作壓力應接管道特性曲線變化。
2.8自動保護功能
設備應設有電源過壓、欠壓、缺相、過載等故障的報警及自動保護功能,對可恢復的故障應能自動或手動消除,恢復正常運行。
2.9 超壓保護功能
變頻恒壓供水設備應設有超壓保護功能。當因故障使運行中的設備失控,在實際壓力升至設定的超高壓力時,設備應能自動停止運行、并報警;當超高壓力清除后,設備應能自動恢復正常運行。
2.10 水泵自動切換功能
設備配置兩臺及以上的水泵時,每臺水泵(含備用泵)應能自動切換和交替運行,且水泵切換時間與設定時間的偏差不應超高正負30s,并應先啟先停。
2.11 備用泵自投功能
設備在工作泵故障時,備用泵應能自動投入運行。
2.12 遠程監(jiān)測、監(jiān)控、監(jiān)視功能
設有遠程監(jiān)測、監(jiān)控、監(jiān)視功能的設備,應在監(jiān)控中心實現對設備的實時監(jiān)測、監(jiān)控和監(jiān)視。
2.13人機對話功能
設備宜設有人機對話功能,當變頻恒壓供水設備設有人機對話功能時,人機對話的界面應漢化,圖標顯示應完整、清晰、明顯和易于識別,并能方便操作。